不可预见性灾害的安全管理制度一、火灾 学校全体老师和学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快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假如有伤员,及时抢救。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个人的力量难以扑灭,应当立即拨打“119”报警。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个人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当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实行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切断电源。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进展慢、损失小、靠学校个人力量可以扑灭)应当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实行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单位。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当立即保护好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实行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推断伤亡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损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依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实行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的防控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当及时实行如下措施:1.对全校老师和学生员工实行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除菌消毒肥皂。2.办公室、教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老师和学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做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3.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4.学校实行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保全学生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学校可以实行必要的停课、疏散行为。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灾害发生前及时做出安全安排,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应尽力实行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当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为把自然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点,学校每学期组织 1 次避灾演习,全体学生必须参加并仔细严格执行。 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