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压容器的修理(1)压力容器结构改造,材料代用,筒体局部挖补,部分更换筒体、封头或接管,应在施工之前制定修理方案,并进行必要的核算。中压容器和较重要的低压容器的施工方案,应当由主管部门审核、报请公司领导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当中所使用的材料、焊条、坡口形式、焊接工艺、预热温度、焊后热处理和质量检验、应按原容器图纸和制造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或参考 JB/Z105-73《刚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和 GB150-89《刚制压力容器》有关规定进行。(2)检测、修理安全附件时,应对承压部分详细地进行宏观检查、对腐蚀、冲刷严重地部位进行测厚,并以 1.5P 的试验压力进行水压强度试压,以 1.0P 的试验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安全阀校验按 2.11条规定进行。(3)容器金属衬里损坏时,可用补焊或局部更换衬里的方法修复。假如发现衬里鼓包,在消除泄漏后,可用加压或其它机械方法修复,然后检查修复质量并进行气密性试验。(4)非金属防腐衬里或耐火材料衬里损坏,按防腐衬里工程火筑炉工程技术要求进行局部修理或整体更换,整体更换衬里时。必须对容器筒体进行重点抽查或全面检验。(5)容器拆装时,注意保护密封面和密封元件。螺栓固应对称、均匀、满扣,螺纹面应涂以防锈脂。修理过程当中不允许随意锤击敲打,以免损坏器壁。(6)容器密闭前,应有专人检查质量,清除杂物,封闭入孔,拆除盲板,确诊容器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交付生产使用。(7)容器检测、修理后的涂漆、保温,按 HG2025-05《设备管道的保温油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8)中低压容器检测、修理完毕后,检测、修理单位应当提出下列文件交付使用单位,共存入压力容器档案中。① 容器部件修理或改造的图纸;② 所用材料、焊条、管件的合格证明;③ 代用材料、改造方案审批手续。④ 容器全面检验记录和安全附件检测、修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