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沟通中法制建设思考和建议 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强调和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法制社会是党中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进展和需求做出的重要决策。人才作为各类资源中的主要资源,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随着国家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深化和进展,将有越来越多的各类人才走上自由沟通之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证人才市场的进展和人才的流动能在政策完善、保障到位的政策环境下合理有序地运行,达到保障人才的合法权益解决人才的后顾之优,充分发挥人才的聪慧才智的目的,除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之外,我认为,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来保障各类人才的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人才的专业技术特长,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 一、现阶段人才市场法规建设的进展情况 我国的人才市场是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为适应形势的进展和需求而逐步进展壮大起来的。在人才市场进展初期,主要实行的管理手段就是行政直接干预。从 1996 年人事部出台第一部《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到 20XX 年人事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经过修订完善共同出台了《人才市管理规定》之后,各省、市自治区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和法规。人才市场的进展也经历了人无序到有序,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循的过程。可以说,在人才市场进展的过程中,各级人大、政府出台的关于人才市场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人才市场的进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只是单纯对人才市场自身运行进行法律规范的内部部门法规,而涉及和法律规范人才沟通和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相对较少。与人才市场的进展和人才流动的实际需求相比,仍存在着滞后性。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和企事业人事制度的改革,单位用人自主权和用人市场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随着人事人才政策的不断改革和深化,流动人才的数量也会日益增多,其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会越来越强对提供服务的要求和标准也会越来越高。而现行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和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无论从层次上、数量上、内容上都难以满足日益进展的人才市场和流动人才的需求,从一定程度上已制约了人才沟通工作的进展。为此,建立完善的人才沟通工作法规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对管理法规的要求 当前我国人才市场建设的情况主要有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沟通机构,行业所属的人才沟通机构,具有资质的较大型的民营性质的人才中介机构还有经过国家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