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措施各施工项目经理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公路工程施工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措施,请各施工单位参考执行
1、各施工单位从事交通建设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2、各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吊装起重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各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要严格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4、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所管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安全生产行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
做到安全生产无漏洞
5、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各施工单位不得采纳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下属或分包施工人员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材料、产品、安全防护工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
7、各施工单位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权负责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管理检查,并仔细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对违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9、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或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拌合场,临时用电设施,隧道洞口,基坑沿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