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有数据显示,到 2025 年末,我国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 20%,要达到《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提出的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最低为 60%的目标要求,仍有很多工作要做。从全国范围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确实低,但从局部来看,一些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在 2025 年便超过了 80%。这说明,虽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件难事,但并非就不能做好,关键在于是否采纳了适合农村的污水处理方式。根据本人经验,适合农村的污水处理方式应包括下述几方面:首先,推动农村污水处理,务必做到复杂问题简单化、深奥理论浅显化,让农民真正能明白。如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应采纳与农民和农村地区的建设管理水平相适应的方案,树立农民自建自管会建会管的信心。切勿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讲一大堆农民听不懂的概念术语,让农民失去听下去的兴趣,甚至失去对政策技术及其执行者的信任,这正是导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难推动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有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文件中充斥着打包 PPP 和一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术语,让农民和基层干部不知所云、不明所以。其次,务必减轻农民土地和经济负担。要优先使用边角地、荒地等,尽可能避开征用农民承包土地,因地设计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减轻土地供应困难,确保设施容易落地。广东省普宁市纯农业村在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时遵循的一个原则,就是确保不占用农民承包地。此外,还必须权衡建设运转投资带给农民的经济负担。有些山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但因自然村分布分散,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投资大,导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人均建设投资高达 1250 元以上(不含征地补偿费),高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均建设投资,折算到人均月付设施折旧费 5 元以上(不含运转管理费),超出了农民的付费意愿。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很重要,因为很多农村经济条件较差,才忽视了生活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整治。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更应该当作公益事业去做,而不应看做是一块有利可图的“蛋糕”。在笔者看来,减轻农民经济负担的主要途径主要有 3 个:第一个是权衡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与管网的建设投资,当管网建设投资高出处理设施建设投资数倍时(这常发生在山区等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应缩小基本单元即减少污水收集范围(管网覆盖范围)。第二个是根据处理规模合理选择工艺技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