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3 月 30 日《京华时报》报道,福建泉州市曝出路政系统腐败窝案,为整治超载超限成“”立的路政稽查队每月收受违章车队 进贡 ,为相关车队的超载车辆放行,甚至为行贿的车“”队设计 通行证 。截至目前,已有包括稽查队 7 个小组长在内的 10 人被判刑。“一边是群众对超载超限车辆深恶痛绝,另一边却是稽查部门对违章车辆 选择性执”“”“”法 , 交钱就放行 。神圣而庄严的执法,怎么会堕落成腐败的 土壤 ?更令人惊诧的是,“”——稽查队竟然成了 受贿队2024 年 5 月,泉州市公路局路政分局专门成立了稽查队,分 7“”个小组,轮流上路流动巡查,加大查处力度。而最后,稽查队被 一锅端 ,包括 7 个小组长在内的 10 人被判刑。在查处过程中,有关部门还深挖线索,从行贿人那里挖出当地交警、交通等部门的腐败窝案,目前已立案 11 件 11 人,呈现群体性、行业性受贿模式。案情是触目惊心的。诚然,执法腐败早就成了摧毁执法公信力的罪恶根源,但如此整体“”“性、大面积集体腐败,恐怕不是大概率事件。而且, 受贿队 腐败时间跨度之长, 选择”“”性执法 、 交钱就放行 行径之明目张胆,令人震惊。那么,他们如此嚣张,胆从何来?毋须否认,在执法的廉洁性和纯洁性考量上,我们对这其中暗涌的猫腻和龌龊,责任追究是轻描淡写的,执法监督是得过且过的。很多执法过程中的不公甚至是腐败嫌疑,很多时候也是睁眼闭眼,包庇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