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全文)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纳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逝;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
不能工作; 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常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间或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降低; 3
不能胜任原工作; 4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远距离流动受限; 3
断续工作; 4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
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有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