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 先秦时期普遍实行征兵制
西周春秋时代,军事制度与宗族政治相辅相成
春秋晚期,随着宗族政治的逐渐崩溃,建立在宗族体制上的贵族军队也在不断分裂瓦解,征兵的对象扩大到郡县的编户齐民,使各国军队的数量空前增加
战国时代,为了适应频繁激烈的兼并战争,各国还建立了常备兵制度
常备兵以战争为专职,经过严格考选和训练
秦汉时期 秦统一全国后,征兵制被推行到全国各地
当时以郡县为单位征兵,士兵基本上都是以徭役的形式征发而来的
规定:男子到了二十三岁就要服兵役,每人每年在本郡或本县服役一个月,称为更卒
每人按一定次序轮流到京师服役一年,称为正卒
守卫边疆一年,叫做戍卒
汉承秦制,规定,成年男子服兵役两年,一年任地方兵,称正卒;另一年任禁卫军或边防兵称戍卒或卫长
汉武帝时选拔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之良家子组成羽林、期门二军
汉武帝将禁卫军分为八支,由八个校尉率领,八校尉是中国古代有募兵制的开始
魏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时期,魏、吴主要为实行世兵制,男丁终身为兵,父死子承,兄终弟及
蜀国只有部曲和少数民族兵中实行世兵制
北朝时期军事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西魏时宇文泰在大统年间创立府兵制度,由六个柱国大将军率领,每个柱国下设两个大将军,每个大将军下又设两个开府将军,共二十四军
隋唐时期 隋朝继续实行府兵制
隋文帝开皇十年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
标志着兵农合一的完成,但府兵本身归军府统领的组织系统不变
唐代府兵制在太宗和高宗统治前期曾经有效地实行,但自高宗后期以至武后时就逐渐被破坏,到玄宗统治时终于被废除
开元十一年唐玄宗用宰相张说的建议,以招募方式 选京兆 、 蒲 、 同 、 岐 、 华等州府兵和白丁,每年宿卫两个月,免除出征、镇守负担,称长从宿卫
开元十三年改称彍骑
开元二十五年,以募兵代府兵戍边,称长征健儿
宋元时期 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