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制度,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管理职能,我区自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制以来,较好地激励了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充分发挥其在乡镇卫生院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目前我区农村卫生事业已进入新的进展阶段。为引导乡镇卫生院院长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促进乡镇卫生院发挥整体功能,今年我们调整乡镇卫生院年薪分配办法,健全了既能体现乡镇卫生院院长工作业绩和经营成效,又能兼顾协调进展和公平合理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制度。一、院长年薪组织结构院长年薪仍然由三部分构成坚持工作业绩、经营成效、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责任与利益、风险与酬劳相一致的原则,坚持有利于调动院长和职工两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协调进展的原则,结合事业单位 工改 ,调整原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由基本薪金、风险薪金、奖励薪金三部分为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奖励薪金三个部分构成。二、调整了三部分的内涵和考核指标原来院长年薪制中,基本薪金是院长收入的基本保障,风险薪金偏重于体现乡镇卫生院的效益,奖励薪金是促使乡镇卫生院积累而提高抗风险能力。我们尊重乡镇卫生院进入新的进展阶段、乡镇卫生院筹资已经从首要任务转变成了任务之一的实际,调整院长年薪构成的内涵,以充分借助分配的杠杆作用,引导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职能。(一)为院长提供基本保障的基本薪金。基本薪金主要根据全区乡镇卫生院院长档案工资中岗位工资的平均数确定,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基本薪金分别为每月700 元、600 元,由农村卫生事业费预算解决,不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按月发放。(二)体现院长全面履行职能的绩效薪金。以全区乡镇卫生院职工现行档案工资总额减去岗位工资总额后的平均数作基数,根据对工作业绩指标的百分制量化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绩效薪金为 1 倍;考核得分在 70 分以上的,按基数的 1—4 倍兑现绩效薪金。一、用对核心指标进行考核的办法来考核院长工作业绩、履行职能的情况。核心指标由三类 19 个组成。一类是公共卫生工作核心指标 10 个,即免疫规划接种调查吻合率、结核病人转诊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慢非病法律规范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报告传染病发病率、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农村家庭宴席卫生法律规范化管理率。二类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核心指标 4 个,即卫生服务质量、基本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