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 推动教育、文化、法律、卫生、体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 这意味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政府将加快购买服务步伐来构建与改革进展相适应的、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丰富人民群众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文章从近年来各地政府购买服务实践探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立足实际提出一系列解决对策。关键词:政府购买服务;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政府采购“”“十九大提出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财政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到 2024 年,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大力推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大举措。本文以政府采购为视角,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探究进行探析,厘清脉络,正确把握政府购买服务脉博,并为推动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合理的借鉴。一、政府购买服务存在的问题虽然目前政府购买服务已涉及很多方面,也沉淀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但总体来说,它还处于成长期,在成长阶段仍面临不少任务和挑战,运行中也凸现出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购买服务进程缓慢目前,政府向社会转变职能缓慢,大量的公共服务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提供,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由于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承接管理运行,受传统观念传统模式制约,这些公共服务很多地方仍然习惯于政府直接提供服务模式,思想上缺乏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意识,行为上破除机构设置体制机制弊端缓慢,从而形成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阻力。(二)政府购买服务实务操作制度亟待统一法律规范和整体推动“”《政府采购法》指出 采购是指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服务的行为 。这一方面表明《政府采购法》对政府购买服务品目上无任何限制性规定,另一方面表明政府购买服务须在《政府采购法》制度框架下执行。由于我国至今還没有全国统一的购买服务目录,实务操作中,各地购买服务的内容差异较大,有的地方政府把不进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和不能准确划分货物、工程的政府采购项目统统归集于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