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着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的个人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应该与时俱进,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提高个人能力:(一)执纪办案能力查办案件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较强的执纪办案能力,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条件
执纪办案能力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养的体现
执纪办案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调查取证能力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一项常常性的工作就是对纪检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调查是猎取证据的基本手段,是查明违纪违法的主要途径
一些违纪违法者总是千方百计地隐匿证据,制造假象,提供伪证,以躲避和对抗调查
纪检监察干部应掌握调查艺术和技巧,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的了解,在细微之处找到违纪违法的痕迹,实行适当的方法收集证据,进而查清违纪违法事实
2、分析推断能力
分析能力是指把一件事物、一种现象分成较简单的组成部分,从而找出这些部分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的能力
推断能力是指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能力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只有具备较强的分析推断能力,才能对大量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科学处理,在复杂的情况中找出主要问题,把握主动权
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去分析处理实际问题
3、归纳综合能力
归纳综合能力是归纳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合称
归纳能力是指由一系列的事实概括出一般原理的能力
综合能力是把分析过的对象或现象的各个部分、各种属性联合成一个统一整体的能力
归纳综合是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收集到的一系列证据,概括出被调查人违纪违法事实的主要手段
归纳综合的目的是查明违纪违法事实,提出定性处理意见
(二)组织协调能力1、计划能力
计划能力是指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调查之前预先拟定具体调查内容和步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