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社会保障税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尽如人意,存在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较窄、资金缺口逐年加大,征收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可以说,现阶段社会保障的供给与城乡居民的需求严重不相适应,也与国家财力的持续高速增长也明显不一致。因此,目前的这种以征收社会保险费为主的社保基金筹资模式迫切需要改革。 而从国际经验来看,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有效地做到“应收尽收”,成为社保基金的主要来源。有了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才能保证“建立健全与经济进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所以,尽快推动社会保障的“费改税”,对于我国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开征社会保障税与公平收入分配的关系 为了更好地揭示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笔者引入了社会保障制度这一中间桥梁,通过分析它与公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税两两之间的关系,来揭示开征社会保障税对公平收入分配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与公平收入分配的关系 市场经济天然地追求效率,而社会保障则天然地追求社会公平。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是衡量收入分配制度是否法律规范的重要标准。我国经济已经高速进展了30 年,也积累了大量的财宝。但在人民收入有了普遍提高的今日,仍有很多人没有享受或者享受得较少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低技术含量的就业者在激烈的竞争中,拉大了与高收入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以基尼系数值来推断,尽管不同学者由于使用数据不同而计算出来的数值有所不同,但总的看,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达到合理值的上限,在左右,而且这还是在各种岗位外收入、非正常收入难以准确估量的情况下做出的,假如把后者也算上,则计算出的实际基尼系数肯定要更大一些。[8]面对巨大的生存压力,部分低收入者仇富心理严重,针对富人阶层的泄愤行为,甚至是暴力犯罪事件层出不穷。 鉴于此,我国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即建立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两个目标的实现,必定要求社会分配的公平公正,要求政府更加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生活困难群众,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社会保障制度就是政府落实再分配政策的主要措施,是弱势群体的保护伞,对于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至关重要。 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障税的关系 既然有巨大的社会保障的需求,那么就需要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