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要点1
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
应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档案(包括承包商资质资料、表现评价、合同等资料)
应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安全业绩好的企业作为承包商
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1)承包商以往的安全业绩表现资料
(2)工商营业执照、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
(3)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
(6)安全管理规章管理制度
(7)承包商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别工种人员资格证书
(8)承包商员工不应是老、弱、病、残等
应向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应签订安全协议,对承包商的所有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有记录
承包商作业时应要执行与企业完全一致的安全作业标准
对作业过程应进行监督检查
应当严格控制工程分包,严禁层层转包
要检查监督承包商在施工中的安全活动;管理部门应实行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
承包商应该有必需的安全资源配置:(1)按要求配备安全员
(2)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承包商为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4)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
(5)承包商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
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地单位应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承包商应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承包商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
未获得许可不准乱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
工程项目完工后,企业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执行情况进行客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