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煤矿无数实际情况证明,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是一个“质”的变化,是外因通过内因作用的结果。“要我安全”,从字面上理解,带有某些强制性,是一个工人必须要遵守和做到的。而“我要安全”则是一种积极、自觉、自醒、主动的行为,是一个工人安全自保意识增强的具体体现。但是,在现实生产工作中,工人要真正做到“我要安全”的自觉行为,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要进行生命价值观教育。近几年来,煤矿招入的员工大多是农民协议工,这些人虽然文化素养不算低,但他们从事井下作业的目的很单纯,就是挣钱。由于这种利益驱使,往往会出现只要挣钱多,什么都不管的现象,不注重自主保安管理。这就需要我们的培训部门,在对员工尤其是新招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应知应会培训教育的同时,还必须进行人生价值观教育。要让他们明白:一个人安全能否,影响的不仅是他自己,而且还要牵连到家庭的完整,企业的进展和社会的稳定。人身安全一旦得不到保障,就是挣钱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让员工明白了这些道理后,“我要安全”的内涵才能在所有员工身上得到充分的体现,“我要安全”的思想才能变为每名员工的自觉行动。第二,要制造良好的工作时间和空间。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质量检查是必不可少的,没有监督检查就没有提高,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问题。但这里要强调的是,凡事要讲究个度,只有 “量”变了,才会实现“质”变。我们常年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同志都会有这样的感受:一个班次迎接一、二次检查还可以,但假如上去三、四次,甚至更多,就会挤占工人的正规作业时间。在这样的时控条件下,工人要完成本班次的生产任务,自觉不自觉地就要图省事、走捷径,违规违章作业在所难免,你叫他“我要安全”,他们能做得到吗?特别在接近年终岁尾阶段,更应给他们制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生产工作环境,使他们将“我要安全”变为自觉行动,以确保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第三,要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是为了更好地生产,而生产又为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两者是辩证的统一,缺一不可。但因为“生产”是物质的、现实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安全”是理性的、隐蔽的,是一种有潜在功能的工作,所以当两者发生矛盾时,不少作业人员甚至现场指挥者,则多偏重于生产而忽略安全。假如我们的基层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始终如一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不操之过急,不突击生产,员工的“我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