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及义务教育公共事业管治的视角 【摘要】实现教育公平,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终极目标。我国现阶段义务教育的不公平主要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和教育政策制定上的不合理造成的。要实现教育公平,有必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文章根据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通过对基础教育属性的分析,探讨了教育公平。 【关键词】公共产品理论;教育公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义务教育,是指我国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基础教育。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1986 年国家制订《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进展。”“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就强调了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合理、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任务,强调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受教育需求的公平性是义务教育的出发点。为了从理论上阐明义务教育必须以教育公平为目标,笔者引入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并通过分析我国目标义务教育存在的非公平现状,提出确保义务教育公平推动的对策。 一、理论:教育公平是基础教育的终极目标 作为公共事业,教育管理通过提供优质足量的教育产品来保证公众的个性进展需求和社会进展需求。优质足量涉及效率,保证公众的个性进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公平。公共事业的进展涉及到效率和公平的问题。 效率是一个完全的经济概念,强调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公平强调教育管理的效果与教育管理的本质和最终目的的关系。企业基于其生存和追求利润的目标,效率成了其当然的首要指标。效率作为一种手段,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它与私营企业的区别就在于效益在私营企业看来是一种目标,而就公共事业而言,只能是一种手段,是服务于公平的手段,最终必须服务于公平的需要,教育不能本末倒置,这是公共教育事业管理的特性所决定的: 从本质上讲,教育事业是关系到社会大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公共利益的特定的社会公众事务。从理论上分析,公共教育事业管理,涉及到两个理论:一个公共事务理论,一个是公共产品理论。当然由于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也说明教育既有公共性又有私人性,教育的不同部分,其纯与私的程度是完全不同的:非义务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受益,很大程度主要体现在教育者个人,私人产品性也很突出,产品提供的方式以混合提供为主要,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