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不可或缺的四支队伍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需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管,更需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离不开单位每一个层面、每一位员工的努力,个人认为以下四支队伍缺一不可。要有一支英明果断、富有向心力的领导力量。企业领导是单位的决策层,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中,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权负责;其他负责人(包括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各自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领导不但是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的制定者,更应该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制度的模范执行者,生产经营单位的物质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规章管理制度制定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以及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等,首先要靠领导层来保障。《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实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明确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这不仅是和谐干群关系的需要,更是企业领导深化一线现场、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和处置紧急险情的需要。要有一支年富力强、富有制造力的中坚力量。企业的管理层是安全生产的中流砥柱,既包括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也包括其他各科室、车间甚至班组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尤其是现场管理尤为重要,需要每一个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既不进行违规违章指挥,又能监督从业人员不得进行违规违章作业,还能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根据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办事。通过强化安全管理,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时检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检查的动态机制,形成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确保隐患的整改效果。要有一支全员负责、富有执行力的基层力量。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基础、重心在基层,每一个从业人员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单元,他们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规章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因此要重心下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要使每一个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还有更高的要求,必须经考核合格之后做到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依法行使安全权利,严格履行安全义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