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消项目”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为切实加强“降消项目”县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孕产妇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标准。一、中心设置1.项目县按人口服务半径合理选择 1~2 个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作为产科急救中心。2.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综合抢救能力。除妇产科外,内科外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及检验科等均须具备与中心相适应的急诊急救能力。3.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二、组织管理产科急救中心设立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急救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 三、制度建设1.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建立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包括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孕产妇转运急救、高危妊娠管理、重症监护、会诊、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急救药品管理、危重病人抢救报告、抢救用血管理、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及业务培训等内容。2.建立基础信息登记:设立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四、知识技能1. 基础理论: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 、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2. 基本知识: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本知识。3. 基本技能: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具有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穿刺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五、人员资质1.急救小组医护人员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助产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妇产科执业医师或助产士资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2.急救中心的产科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业务量相适应。人数不得少于 8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 4 名,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