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带下山起底安全技术措施一、工程概况 在胶带下山巷绕道口至胶带下山 31m 处需起底,原有胶带下山巷与 9101 回风巷道坡度不一,断面高度不够,需要起底,宽 1.6 米,厚0.3-0.6 米轨面与锚索锁具的高度不小于 2.2 米。经公司矿务会讨论决定,此巷道进行起底作业,分两段,长度为 31 米 18.6 米两段,为了进一步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施员必须严格根据本措施进行施工。 二、施工方案 为了进一步保证巷道一致,在原有巷道的基础上,起底高度最少为 300mm-600 mm,采纳风镐、手稿进行起底,起底遇到坚硬岩层无法用风镐、手稿完成时采纳放震动炮的方式进行起底。现巷道规面上高度为 1.8 米,起底后确保巷道轨面上净高度不小于 2.2 米。起底后巷道两帮需重新进行锚喷支护。起底施工时,采纳人工装载,矿车皮带运输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 三、技术要求 对原支护方式为锚网喷支护方式的,起底后的巷道两帮下部漏基段要进行锚喷支护,锚杆采纳 φ18×2000㎜金属锚杆,锚杆凿眼机为帮锚杆眼钻机风动手持钻机,顶锚杆眼为 MQT-85 锚杆外钻机。锚杆托盘使用 120㎜×250㎜铸铁五花托盘。金属网网片规格 1×2 米,网孔大小 100×100㎜的 φ5 金属网片,搭接长度 0.1m,用 12#铅丝每 20cm 联网一处,单丝双扣。最下面一排帮锚杆距底板距离不得超过 500mm,否则需重新加打一排锚杆。帮锚杆预警拉力≧6Mpa,喷浆厚度 120 mm,外观表面与原喷浆面平。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爆破安全措施1、施工之前,底板岩石硬确需放小炮震动时,由现场跟班领导和跟班安检人员现场指挥,并严格根据工程量的大小确定炮眼数量和装药量,不得对周边设施和支护产生破坏。2、防止放炮伤人,执行好爆破警戒制度,确保爆破安全。每次放炮必须在所有可以进入放炮地点的入口、设专人警戒,每处警戒地点要同时派出两个人进行撤人堵人,警戒位置距爆破地点直巷不小于120m,弯道不小于 75m,并有掩体。每个警戒点由两个人负责,警戒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首先撤出爆破地点内所有的人员,设好警戒牌、栏杆或拉绳,完成以上工作后一人通知放炮,一人继续留守警戒直至爆破结束。放炮完毕后要安排专人通知警戒人员撤岗,警戒人员接到通知后方可撤岗。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3、放震动炮时,要根据浅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4、需放震动炮的区域,炮眼于地板均匀布置,每个炮眼装药量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