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汽化安全操作章程1.在锅炉(汽包)运转中要密切注意各水位计、压力表等仪表状态,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汇报处理。如汽包运转中缺水时,不得立即补水,立即通知炉前停炼并等锅炉温度下降后再补水。2.每小时巡视、检查运转中的汽包安全阀启始压力应在规定值范围以内;各水封、各防爆板必须处于正常状态。巡检时应避开停留在安全门、防爆装置、法兰盘、水位计等有可能发生爆炸或泄漏的位置。3.每班冲洗水位计一次,以免造成假水位,危及安全。4.安全阀必须每班手动一次,每周自放一次,并观察开启是否灵活、可靠。(正常运转情况下,安全阀必须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压力为规定值)。5.在锅炉运转中,禁止对泵压部件焊接、紧螺丝等工作。检测、修理后的锅炉允许派有经验的人员使用标准夹板,(不可用接长手柄的板头),在开始预热过程当中紧法兰、人孔螺栓,但锅炉汽包压力不得超过 0.5MPa。6.锅炉或管网内如确实需要进入工作,必须经充分通风、温度在500C 以下,经测定,安全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入。7.每班在炉前停止吹炼时对汽包、蓄热器、汽化烟道排污一次并记录,以防止压力容器、管网结垢或堵塞造成事故。8.小时巡视和检查运转中蓄热器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安全装置,确保安全装置可靠,仪表处于正常状态。9. 每年对安全阀、压力表校验一次,定期清洗水位计。10 运转中严禁超压,最高压力不得高于 1.20MPa。11.2 小时检查蓄热器内的水位,正常水位保持在蓄热器中心线±100mm 左右,不得超高水位和缺水运转。12.登上蓄热器检查时,要注意行走安全,防护栏要保护完好,预防高处坠落。13.当蓄热系统发生蒸汽泄漏时,要及时报修。14.每年对蓄热器内清垢一次,进入蓄热器内之前,必须对内部进行良好通风。15.蓄热器内使用行灯时,必须用安全电压的行灯。16.进入蓄热器内检测、修理焊接,不得使用潮湿手套。17.下述情况应紧急停止吹炼 ①、当放散阀有故障,系统压力继续升高超过 2.50MPa 时。 ②、高水位或低水位报警,实行措施无效时。 ③、当水位不清,实行措施无效时。 ④、监视计量仪表发生故障时。 ⑤、给水系统发生故障,给水中断时。 ⑥、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灵。 ⑦、系统中某一设备大量漏水和漏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