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时间:2015年月日签约地点:融资合作框架协议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甲方:中滇天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滇教投”)地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云大西路新广丰食品物流中心B区1幢11层1103号法定代表人:陈用胜电话:13908344563邮箱:249163669@qq
com乙方:深圳市海德安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安泰”)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法定代表人:杜剑锋先生电话:86-13801303318传真:86-755-82938336电子信箱:organicseed@vip
com近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也带来极大的压力和挑战,建设发展资金紧缺已经迫在眉睫
海外融资手段被国内外广泛应用
深圳海德安泰,是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团队拥有境外发债的经验及广泛的网络,负责承担作为中滇教投境外融资项目安排及协调工作
因此,甲方选定乙方为境外融资(以下称“本项目”)的安排及协调人,负责确定有能力的投资银行,设计合适的海外上市、发债结构,统筹安排海外上市、发债团队,编写上市、发债文件,安排在海外上市和筹资资金,寻找项目合作伙伴,安排海外融资路演,达到募集资金顺利进行
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以最好的条件募集资金、发行债券,提升甲方在海外国际资金圈的知名度,为再融资打好坚实的基础
签定本《合作框架协议》的法律意义:1.表示乙方持有的甲方上市、发债所需的文件,资料,数据等等是甲方提供,非乙方在全球范围内非法持有;2.在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开始为甲方开展工作;3.乙方将在本协议签定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境外上市、发债事宜的设计方案
鉴于以上事实和基础,为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