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 ××省××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民初字第××号 原告: 伍××,男,生于 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县××乡××村四组
委托 代理人:陈××,××县花桥司法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女,生于19××年×月×日
×族,务农,家住××县××乡××村四组
系原告之弟媳
原告伍××诉被告李××房屋确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黄××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伍××,委托代理人陈××到庭参加了诉讼
被告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父母生前于 19××年将全部房屋、家俱指定分给原告和被告家居住使用至今,因未书写分家合同,后辈无据可证,要求明确产权,落实界限
被告未作书面答辩
案经审理查明,原告之父伍××夫妇,于 19××年将房屋、家俱指定分给原告伍××、被告李××居住使用,其正堂屋左半间,左耳间房一通,大转角房后半间(三小间)归被告李××家居住使用,横堂屋一通,大转角房前半间(三小间)归原告伍××居住使用
指定分家后,原告的父母跟随被告家生活
19××年原告之父伍××病逝,其母仍跟随被告家生活至 19××年×月,随后在原告家生活至 19××年×月××日病逝为止
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的房屋居住使用至今一直无异议
19××年×月在规划宅基地时,双方按原使用的房屋填写进了各自的宅基地使用证
现原、被告均已进入高龄,原告担心子孙日后无据为凭为房产发生纠纷,尤其对排搧及其界限未明确,原告曾要求基层干部按指定分家的各自房屋重新补写一个分家合同或协议,以明确排搧及界限,被告拒绝原告的要求,为此,原告起诉来院,要求明确产权及互相之间的界限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院认为,原、被告父母将自己的房产指定分给原被告,是他们的真实意识的表示,其行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