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产业园区员工宿舍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根据国家及西安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 市 XX 产业园区员工宿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产权的坐落在 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员工宿舍及相对应的配套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2.甲方应保证其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应提供相应证明),且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产权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甲方应保证房屋用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气系统以及排水排污系统的所有设备、开关、闸阀、管线、空调、灯具、洗手池、卫生间的洗浴、卫生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坏、无渗漏、使用状况良好。第二条使用用途1.本出租屋仅作为乙方本单位员工住宿(或办公)使用。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间的使用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1.宿舍租赁期自 20XX 年 XX 月 X 日至 20XX 年 XX 月 X 日,共计 XX 个月。2.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归还。乙方如需续租,应主动自租赁期届满之日提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如同意续租,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3、租赁期满,乙方如未及时申请续租且仍继续使用承租物的,甲方有权实行相关措施要求乙方搬离,并按实际使用天数扣除乙方所缴纳的租赁押金。第四条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1.该房间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间,水费及物业费为 100 元/月/间,乙方租赁宿舍共计 2 间,本合同租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 元/年,水费及物业费为人民币 元/年。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2.乙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 1 周内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3.乙方入住时须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间,本合同押金总额合计为 元。押金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7 日内由甲方退还给乙方。租赁期间若乙方有违约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押金。4.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水费及物业费时,应向乙方提供与待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第五条房屋修缮责任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禁止在墙面上粘贴和悬挂物品,禁止破坏墙面的完整。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间或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予以经济赔偿。第六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1.在合同期间,乙方需承担电(按表计量收费)、网络、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