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老师心得 3 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老师心得 3 篇 2024 年的寒假,我把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从头到尾仔细地读了一遍,感想颇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不仅为教育惩戒提供了法律依据,还进一步法律规范了学校和老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学校根据规则依法履行教育教学义务和管理职责,同时也维护了我们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之所以称为教育惩戒规则,是指学校等教育场所,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管教、训导等让学生引以为戒,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规则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条款有很多: 规则第七条,假如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老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判教育,其中第三条: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我觉得身为一名学生,不该有违反学生基本守则的行为。这样不仅损害了自己,可能还损害了别人,百害而无一利。第五条: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既然是一名学生,就不该有打骂学生、老师的行为,这样不配当一名学生,我们不但不能打骂学生,还要保护比我们弱小的同学,乐于助人,这是我们新时代小学生该有的一项基本品德。 规则第十二条,老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的行为。其中第一条是以击打、刺伤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我想说,虽然学生犯了错误,但不能对其造成身体痛苦,这样不仅会给我们学生造成身体上的损害,还有可能造成心理损害。第五条: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我觉得成绩不代表一切,一个人最重要的应该是品德,成绩不是主要的,假如要我排列,我一定会是品德第一,成绩第二。所以,我赞成老师不能因为学生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以上是我读了规则以后的几点的感想,我觉得规则实施以后,学校、社会以及家庭会更加重视我们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为我们制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氛围,让我们能更好的主动学习、爱上学习。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老师心得 3 篇 近日,教育部讨论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