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融资制度的特征及变迁诠释论文关键词:债务融资制度变迁企业债券市场银行贷款论文内容摘要:在经济改革之后,特别是加入 WTO 之后,社会主体对债务融资制度的创新需求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表现为供给强制性制度变迁以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为基础。从总体上说,我国的债务融资制度变迁属于政府供给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呈现出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征:债务融资结构的非均衡性、制度变迁的阶段性和非连续性、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设置服从政府的偏好和效应函数,以及关系型债务融资异化等等。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将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的、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而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政府主导并通过法令推动的变迁,只有在政府收益大于成本时,政府才会有动机建立新的制度。我国债务融资制度变迁回顾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银行制度的进展和变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界,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经济体制改革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大一统”银行制度;二是上世纪 70 年代末改革开放之后,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银行制度。经过多年的进展,已经初步建立了与市场经济要求相符合的银行体系,但是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国有银行的产权和治理结构混乱等方面。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进展则经历了较大的起伏,与政府制定的企业债券法律法规的变化相呼应,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债务融资制度变迁的历史回顾,可以发现无论是银行制度变革还是企业债券市场进展,始终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控制,市场化的资金配置关系尚未形成。从总体上说,我国的债务融资制度变迁属于政府供给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呈现出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征:债务融资结构失衡、制度变迁的阶段性和非连续性、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设置服从政府的偏好和效应函数,以及关系型债务融资异化等等。但在经济改革之后,特别是加入 WTO 之后,社会主体对债务融资制度的创新需求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企业债务融资制度变迁路径可以用博弈论的观点进行解释:假如把制度视为一种博弈均衡,那么可以认为企业债务融资制度变迁是从一个博弈均衡到另一个博弈均衡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企业是两个最重要的参加人,企业债务融资制度变迁的路径取决于二者的行为偏好和谈判实力。由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