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作文的语言“陌生”一点初学写作的同学,往往满足于对语言运用的熟练程度
因而在写作时,他们对语言的运用便常是对自己旧有语言的克隆,这实际上是写作的一个误区
语言运用原本是一个能动的过程,尤其对写作而言,更要时刻注意对语言进行创新,要让语言始终饱有鲜活的生命力
因此,我们对语言的运用,要时时记住变熟悉的“陈旧”为新鲜的“陌生”,即作品呈现给读者的文字应是新鲜而陌生的,能给读者在视觉上营造出新奇、别致的效果,从而让文章灵动起来
如何让作文语言从熟悉的“陈旧”走向新鲜的“陌生”呢
一、语言变色 语言在使用过程中,其本身所附着的语体色彩或感情色彩常常是相对固定的,一般情况下不能乱用,但有时为了表情达意的需要,特意使语言变色,如“褒义贬用”“庄词谐用”等,这样反而会让文字更具情趣,使文章增强表达效果
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朱自清《背影》) 2
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
”直起身又看了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
” (鲁迅《孔乙己》) 第 1 句中的“聪明”本是褒义同,但在文中却是“自作聪明”“愚笨”的意思
这里,作者借助褒义贬用,强烈地表达出自己内心深深的愧疚和自责之情
第 2 句中的“不多不多
不多也”具有文言语体色彩,表面上看起来与全文的语体色彩不符,但这样的语言出自孔乙己之口,非但没有生硬的感觉,反而使语言显得生动活泼,活化出孔乙己的迂腐和酸气
试想,这样的变色语言有谁会不喜欢呢
二、语言变式 语言的结构组合有着内在的要求,句子成分的位置也有着经常的、一般的形式,其格式常常是相对稳定的,但也并非一成不变
写作中,如果我们适当地更换句子成分位置或调整语言结构,就能既让语言显出别样的魅力,又会收到极好的表达效果
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