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县纪委和民政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就我区低保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检自查,收到了成效,找到了问题和不足,为今后我区农村低保工作实现法律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就我区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表现,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农村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必要途径。我区共有 3 个行政村,有 367 户,共 1509 口人。自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根据“应保尽保”的工作要求,我们严格执行“户报、村评、区审、县定”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在全区仔细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在接到上级有关精神之后,我区专门成立了农村低保自查领导组,由纪检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深化我区所在 3 个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村入户,严格根据低保标准,仔细核实,取消了一些因生活条件改善、年收入已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和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关系保、人情保,及时将那些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纳入低保对象。根据“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经过严格审查,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 (二)严格把关,法律规范程序。我区成立了农村低保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农村低保日常业务,严格根据“户报、村评、区审、县定”的工作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防止了一人说了算,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权力保等不正常现象,保证了全区农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进展。 (三)措施有效,操作法律规范。设立了农村低保资金专户,农村低保对象专户,将低保资金直接打入低保对象信用卡,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法律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开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存在没人参加的现象,加上文化素养偏低,不能很好的理解评议的`性质,甚至会出现家族观念,人情亲情影响评议的现象,评议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