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措施 根据“市创建第五届省文明城市培训工作会”要求,结合您局相关通知精神,仔细梳理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一)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一是安排执法人员对市区 35 处在(待)建施工场地不定期巡查,严格督促法律规范施工,必须做到工完场净;同时对扬尘问题较为突出的施工场地、区域,一旦发现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二是对市政工程施工点严密管控,督促其做好边界围挡,推动裸土覆盖,必须洒水降尘,及时垃圾清运等;三是对辖区内的清运队进行严格监管,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必须实行加盖、围蓬等基本措施防止污染;四是与相关部门联勤联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沿街遗撒、污染路面等行为严处。五是加大城乡结合部管理力度,设立临时卡点,突击检查过往车辆密闭运输情况。 2024 年至 2024 年 5 月,2024 年至今共妥善处大气污染方面问题3100 余次;推动裸土覆盖 90 余处、50.5 万平方米;设卡检查车辆密闭覆盖问题 150 余次、检查车辆 1450 余辆台;立案查处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行为的案件 125 件、罚款 11.5 万余元。 (二)严密管控餐厨垃圾投放。 一是严格要求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与取得特许经营的餐厨垃圾编写、运输、处置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并在规定的编写时间内交运,生活垃圾必须到指定位置分类投放;二是配合特许经营企业将餐厨垃圾运送到指定编写点,不得交由特许经营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编写、运输、处置,及时建立运收台帐。生活垃圾清运企业必须根据规定线路编写且必须事先申报;三是针对垃圾乱倒行为召开动员会议、宣传会议,研讨如何有效防止城市垃圾向周边农村倾倒行为,积极听取多方意见、建议。 2024 年至 2024 年 5 月,共发放《餐厨垃圾告知书》680 余份;排查餐厨垃圾运收、处置情况 950 余处;立案查处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不当案件 11 起、罚款 3500 元。 (三)严格管控建筑和装修类垃圾倾倒。一是加大行业运输公司(渣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仔细落实责任,不得乱倾乱倒建筑和装修类垃圾;二是联合城乡结合部区域涉及的镇(街道)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发现乱倾乱倒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三是督促各镇(街道)加强夜间巡查管理力度,杜绝社会闲散人员夜间违规乱倾乱倒建筑和装修类垃圾。 二、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 (一)开展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