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指数(the Rule of Law Index)。 定义 法治指数是判断、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Rule of Law)状况及其程度的量化标准和评估体系。 具体来讲,法治指数是由美国律师协会联合国际律师协会、泛美律师协会、泛太平洋律师协会等律师组织发起的“世界正义工程”(the World Justice Project)中提出并得到世界各国响应的、作为衡量一国法治状况的重要“量化”标准和趋于完善的评估体系[1]。 概述 “世界正义工程”分别于 2008 年 7 月 2 日至 5 日和 2009 年 11 月 11 日至 14 日在奥地利维也纳先后举办的二届“世界正义论坛”(the World Justice Forum)上号召各国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做出长期承诺,一同促进“法治”在世界范围内的不断发展、促进公平正义的早日实现。其中,“世界正义工程”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提出并不断完善“法治指数”。 一、基本原则 “世界正义工程”经过与 100 多个国家的 17 个专业领域的领导、专家、学者、普通工作人员的长期考察研讨,规范了为各国普遍接受的“法治”工作定义的 4 项基本原则,1 即政府及其官员均受法律约束;2 法律应当明确、公开、稳定、公正,并保护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内的各项基本权利;3 法律的颁布、管理和执行程序应公开、公平、高效;4 司法职业担纲者应由德才兼备、独立自主的法官、律师和司法人员组成,这些人员应数量充足、资源充沛并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体系构成 根据这 4 项基本原则并经过广泛调研与试点,总结出具有世界代表性的评估一国法治状况的“法治指数”。该指数体系共分为 4 组,共计 16 个一级指数和 68 个二级指数。第一组指数强调了法治的宪法化和制度化,以此来保证执政权力受到约束;第二组指数侧重于法治是以公正、公开和稳定的立法体系为依托;第三组指数重点是法治在不偏不倚的司法过程中的公开、公平与高效性;第四组指数则突出了法治需以独立自主、德才兼备的法律人群体为保障。 三、评估方式 “法治指数”主要利用两大数据来源对法治状况进行分析评估。首先采用“普通人口抽查(GPP)”方式,由资深的专业公司对每个国家中 3 个城市的 1000 名受访者进行抽样调查,每 3 年进行一次;其次采用“专家型受访者问卷(QRQ)”方式,每年进行一次,受访者包括民商法、刑事司法、劳工法和公共健康等各领域的专家学者。 四、涵盖范围 为了能在全世界推广统一的法治指数,世界正义工程在设计和发展“法治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