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税收筹划问题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的是当期购进扣税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所以,对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使得应纳税额尽可能小,可以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这两方面进行筹划,使当期销项税额尽可能小,当期进项税额尽可能大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纳税筹划1
结算方式的筹划购货方购入货物的结算方式可以分为现金采购、赊购、分期付款
从纳税筹划角度应尽量选择分期付款、分期取得发票
(1)一般企业在购货过程中采用先付清款项、后取得发票的方式,如果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全部付清,供货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税法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会造成企业增值税税负增加
(2)如果采用分期付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就能够及时抵扣进项税额,缓解税收压力
通常情况下,销售结算方式由销货方自主决定,购货方对购入货物结算方式的选择权取决于购货方和供货方两者之间的谈判协议,购货方可以利用市场供销情况购货,掌握谈判主动权,使得销货方先垫付税款,以推迟纳税时间,为企业争取时间尽可能长的“无息贷款”
运输费用的筹划购货方购入的货物可以由自营车辆承担运输,也可以委托专营运输的企业运输
营改增以前: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自己运输取得的运费收入按照所运输货物的适用税率(17%或13%)缴纳增值税,委托独立的运输单位运输,运费如能符合下列两个条件:(1)承运者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销售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则对上述代垫运费按照“交通运输业”缴纳3%的营业税
产品运输方式不同,应纳税额计算也不同,企业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分析,那么企业是选择委托运输还是使用自营车辆运输,会对企业的进项税额的抵扣产生较大的影响
在税收筹划时就必须找到运费扣税平衡点,即当企业运费价格中可抵扣项目金额比例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