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劳动合同的三种解除方法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一定条件时,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劳动者可以通过这 3 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不同解除方式的条件和程序,避开因此引发劳动争议。本文就对劳动者解除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介绍。一、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假如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2、特别解除权:《劳动法》第 3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5 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酬劳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酬劳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特别解除权,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开对劳动者是否有提出解除发生争议,最好还是像行使辞职权一样,采纳书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开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3、不可抗力解除权:《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见、不能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