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X X 论 文题 目: 专 业 学 号 学 生 姓 名 指 导 教 师 论 文 完 成 日 期 20XX 年 XX 月 论公众参加机制推动生态文明进展建立健全公众参加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1)加强科学、文化教育。一般地讲,科学文化素养高,则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生态经济规律的自觉性会相应增强,便于掌握保护资源、环境的知识和技能,生态环境意识随之提高。(2)普及生态环境教育。生态环境教育应当使受教育者通过多种渠道和媒介认识自然及其规律,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帮助人们认识到自然界是一个系统,人只是这个系统中的一员,应当与自然和睦相处,最终使受教育者树立起正确的生态文明观。(3)提高公众的参加意识。要让公众明确认识到公众参加生态环境建设是自身的权利,这样的权利是国家法律给予的,政府和部门有义务来回应和保护。假如公众参加没有保障,就必定缺乏参加的热情和真正参加的权利。因此,必须加强立法,为公众参加机制的运行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尽管我国有关公众参加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不断增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样,海洋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法律中都有类似规定。但这些规定本身存在着不足和缺陷:公众参加仅限于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者,限于末端参加,对于政府怠于职守、疏忽监管的不作为,对于政府决策中忽视生态环境利益的状况以及资源利用方面,则没有公众参加的机会。另外,公众参加缺乏法律程序上的明确规定性,使得政府在公众参加问题方面不具备法律责任的压力。因此,必须在法律层面明确规定公众参加的权利、参加的程度、参加的程序、参加的方式,对公众参加给予法律方面的保障。一方面,生态环境作为公共品,公众有权获知相关的生态环境信息。因此,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1条第2款就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也是公众有效参加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条件。通过公开生态环境信息,使得公众对政府的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和企业的生产对生态环境影响及治理情况有充分的了解、监督和评价,往往会起到指令性控制手段和经济手段所不能起到的作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能够让公众对相关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