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性司法探讨|恢复性司法 【摘要】恢复性司法是对现行刑事司法制度反思的基础上自觉进展的司法模式,它并不关注犯罪对现有统治秩序和刑事法律法律规范的破坏,而是主张犯罪是对被害人、社区以及犯罪人本人造成的一种根本损害,即由国家主导的价值导向转入一种近距离的利益导向
本文对恢复性司法进行探讨,主要从基本理论着手,对恢复性司法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结合在我国的适用困境及面临的挑战,提出行之有效的改革与完善我国带有恢复性司法性质的制度
【关键词】恢复性 司法制度 可行性 犯罪 如何有效地使犯罪分子改过自新,如何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权益,如何低成本地解决刑事纠纷,已经成为我国刑事司法面临的一个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成为了我国刑事司法追求和谐目标的一个瓶颈问题
因此,本文拟对恢复性司法这一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探讨,以期对构建我国和谐的刑事司法制度有所启发,并希望能够进一步寻找解决我国刑事犯罪率居高不下问题的可行途径
一、恢复性司法的基本理论 (一)恢复性司法的含义 恢复性结果,是指通过道歉、赔偿、社区服务、生活帮助等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使被害人因受犯罪影响的生活恢复常态,同时亦使犯罪人通过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重新融入社区,并赢得被害人及其家庭和社区成员的谅解
(二)恢复性司法的基本理念 恢复性司法作为一种世界性的刑法政策运动,其理念在不同的国家有一定差异,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恢复性司法在犯罪观上与传统理论有所不同
传统理论认为,犯罪是对国家利益的侵害,是“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对犯罪的处理,被理所当然认为是国家的事情
而恢复性司法认为,犯罪是社区中的个人侵害社区中的个人的行为,因此,对犯罪的处理应该充分发挥被害人和犯罪人的作用
第二,在恢复性司法学者看来,现行的刑事责任是一种抽象责任,犯罪人通过接受刑罚承担了抽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