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讨论 李春林 张业忠 罗飒 陈景光 盘达 提要: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大量产生的现状本文通过对这种现状的成因、目前的土地现状和存在隐患的分析对其表现形式和类型进展了划分并对现阶段出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展了分析讨论提出了处理纠纷和进展整改的建议和
自 2000 年以来玉林出现了大量的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引发了械斗、上访案件持续增加
各级委、投入了大量精力进展处理、协调目前仍有许多纠纷没有得到解决
仅以玉林为例自 2000年至 2024 年以来玉林各基层共受理一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285 件审结 280 件其中 2024年占到近 60 件
另外以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等为由涉及土地承包的案件至少在 110 件以上
各级调解处理的还多于起诉的数量
农村土地纠纷呈现出较大幅度上升现象这种现状再任其开展将会出现影响大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后果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成因 1、历史原因造成我国农村土地现状比较乱是纠纷产生的历史性根源
我国建国以来土地政策多经变化一直处于一种多变的不稳定状态
短短的 50 余年历经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两个大的阶段从建国伊始的运动实现了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从而确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接下来是互助组运动 1953 年开始初级合作社运动农民的土地入股进展集体经营 1956 年上升到高级合作社取消了土地入股分红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随后在全国确立了人民公社制度
导致了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大混乱
直到改革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别离的制度成为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实现了“集体公有农户经营〞
但是因为经营权范围的限制和“政农不分〞的中国特色施行过程中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受到严重限制在土地分配上也是多经变化常常对土地进展调整
历史的原因造成了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