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乡村评选方案一、背景当前,乡村振兴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了全面推动乡村振兴,需要注重发掘和宣传优秀的乡村治理经验和典型,同时也要加强对乡村社会治理的评价和监督。因此,我们制定了平安乡村评选方案,以表彰在乡村治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社区治理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个人,推广其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乡村治理的改进和进展。二、评选内容1. 评选对象本次评选的对象是在平安乡村建设中,使用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制造出显著成效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社区治理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个人。2. 评选标准(1)维护社会稳定: 以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主要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各种社会治理资源,强化社会救助、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功能,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工作。(2)创新治理模式: 吸取乡村治理中的创新做法;加强信息化手段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推动“法治 + 德治 + 理性治”等治理模式。(3)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加强乡村治理干部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社区治理委员会成员的素养;推动村务公开、信息公开、预算公开等机制落实。(4)加强与群众沟通和协调: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保持与社区居民积极沟通和联系,积极响应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良好的政府与市民关系。3. 评选流程评选流程分为五个阶段:村级初评、乡镇复评、区/县终评、市级公示、最终表彰。主要流程如下:(1)村级初评: 村委会通过自治机构推举,组织评选工作,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对象。(2)乡镇复评: 乡镇政府通过政治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复评工作,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评选出进入区/县终评的候选对象。(3)区/县终评: 区/县政府与评委会组织终评工作,评价候选对象评选标准,评选出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优秀村、优秀基层组织和个人。(4)市级公示: 经市级政府公示后,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根据规定及时处理。(5)最终表彰: 市级政府组织表彰仪式,并在媒体上公示入选的村、个人相关信息。三、奖项设置根据评选结果,设立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通过媒体宣传表彰奖励。四、总结通过本次评选,可以更好地表彰在乡村治理中取得良好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在乡村振兴中推广其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乡村治理的改进和进展。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加强民主、法治、文明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和建设漂亮乡村的指导思想提供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