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设计 随着经济的快速进展,超高层建筑已从最初的凤毛麟角而逐渐普及。我国的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和社会的蓬勃进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这一时期的火灾明显地呈现了严重化的趋势,据统计,l991 年至 2000 年十年间,全国共发生火灾 888485 起,死24564 人,伤 43422 人,直接财产损失 116.4 亿元。这四项数字分别占建国 50 年火灾总数的 25.8%、14.7% 、13.6%和 58.8%,凸显了包括超高层建筑在内的新的消防安全问题的严重性,急需对传统的消防手段进行改革,以满足新时代形势的需要。 一、超高层建筑的定义与分类 随着经济的进展,城市人口迅速增加,用地紧张的困境日益突出,超高层建筑可以更充分地利用有限空间,节约土地,通过集中布设地上、地下的各种管线而降低市政工程的投资。而且超高层建筑汇合了城市在建筑、结构、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和施工技术等所有科技的最高成就,表现了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程度和现代化步伐,许多超高层建筑更是成为了一个城市或地区的重要景观和地标。此外,超高层建筑面积大,将多种功能,如办公、旅馆、公寓和购物综合在一座建筑里,方便了人们的生活。 “”我国的建筑法律规范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超高层建筑 的定义,而是把建筑高度超过 24 米的公共建筑和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均视为 高层民用建筑 。1972 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洲伯利恒市召开的国际高层建筑会议对高层建筑的定义取得了较统一的认识,把高层建筑划分为四类:第一类高层建筑:9~16 层(最高到50m);第二类高层建筑:17~25 层(最高到 75m);第三类高层建筑:26~40 层(最高到 100m);第四类超高层建筑:40 层以上 (高度在 100m 以上)。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 对超高层虽无明确规定,但对于高度超过 100m ,层数超过 32 层的建筑在避难层、停机坪、消防水压、灭火设施、正压排烟及火灾自动报警方面都有特别的要求。 二、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特点 超高层建筑作为一个地区和城市的标志,建造耗资巨大,涉及建筑、结构、设备、防火、交通、能源、环境等一系列的问题,是一个地区经济、科技、美学的综合结晶。但是,由于这种建筑物高度高、人员多、设备及管线系统复杂,火灾事故的隐患大,在自然灾害(地震、强风)、内部设备系统故障事故、人为火灾等难以抗拒或防范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疏散与扑救都十分困难,将直接威胁着生命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