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试行)(标准版合同模板)甲 方:** 单位或个人 乙 方:** 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签订地点: ** 省 ** 市 ** 地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试行) 编号:(工字)第 号 〔供货商〕:鉴于贵方与 〔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货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货款
本保函所称货款指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 日
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货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根据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货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货款的证明材料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总承包商因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总承包商拒绝向贵方支付货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的说明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根据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对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