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的礼仪法律规范 一、仪态。 站、坐端正,身体不东歪西倒,不前倾后仰。要有良好的坐姿,尤其是家访的时候。这是对家长的尊重,便于和家长沟通。 老师走路要把腰挺直,不要左右晃。行走自然,挺胸收腹,充满活力、信心。上课举止文明,面带微笑,讲台上注意站姿,无特别情况,不坐着上课。 二、仪表。 1、身体、面部、手部、口腔必须清洁。上班不抽烟,不吃零食。 2、头发梳理整齐,不留头屑,男老师不留长发,女老师不披头散发。 3、不浓妆艳抹,不戴耳环、手镯、手链等。 4、上班配戴工作卡,端正挂在右胸处,不能歪歪斜斜。 三、表情。 1、保持微笑,热情、亲切、友好、真挚、情绪饱满、不卑不亢。 2、不抓头、抓痒、挖耳、抠鼻孔。 3、不能用手指和笔杆指点客人或为客人指方向。 4、接待客人时不能流露出厌烦、冷淡、生气、紧张和恐惧的表情,不能扭捏作态、挤眉弄眼、吐舌等。 四、着装。 1、衣着干净、端庄大方,白天穿校服上班,晚上值班不穿太透明、太短、太低胸及无袖、无领衣服,不穿拖鞋。 2、纽扣要全部扣好,男老师领带必须戴好,衣袋不能装太多物品,显得鼓囊。 3、女老师袜子不能有破洞,鞋子不能太高跟。 4、上课时不能带手提电话、BB 机进入教室。 五、言行。 1、说话声调保持自然、清楚、柔和、亲切,不尖声高叫,不吹口哨。 2、说话要用敬语、礼貌用语,“请”、“谢”字不离口。当学生敬礼或问好时,老师应热情还礼或示意。 3、批判学生要选择好有利于学生接受意见的地点和场合,并注意方法,不训斥、辱骂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老师做了错事,应主动向学生表示歉意。 4、不故意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和姿态,不对领导、同事、客人的衣着、言行说三道四。 5、接听电话时,必须先说:“您好!这里是……。” 保持办公室干净、宁静,在办公室内不高声谈话、说笑、不吃喝,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6、对外接待,男士称“先生”,女性称“女士”或“小姐”;上级领导,以职务相称;校内一律以岗位职务相称。 7、客人来时要热情欢迎说“您好”,“欢迎光临”,“有什么需要帮忙?”等;接待客人时假如要离开应对客人讲“请稍后”。假如离开时间较长,回来后要讲“对不起,让您久等”。客人走时应道别:“欢迎您下次再来!”“慢走”等。老师家访应热情称呼家长或其他人。谈及学生优点或成绩,不可忘了肯定家长的功劳;对学生的不足之处,不要当着许多人的面公开谈论,以免伤了家长和学生自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