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直接影响着施工生产任务的完成,影响着企业经济效益、机械完好率、国家财产损失及人身安全,是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头等大事。各级领导必须常常注意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对玩忽职守、轻视安全、造成重大事故的项目承包人、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当事人,应根据本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关键,是安全组织措施的落实,是对职工常常进行安全教育,是严格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预防事故手未然。因此各单位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与各级领导挂钩,与完成生产任务挂钩,实行安全否决制。第三条 为了奖优罚劣,综合治理,公司对全部机械设备安全工作实行指标管理,具体指标有:1、重大事故案次;2、事故费率;3、事故死亡数。指标与单位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挂钩,指标与奖惩挂钩,重奖重罚,以期引起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第二章 机械事故的划分与统计第四条 由于保管、操作、保养、修理不当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货物损失,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或报废,不论对生产有无影响,均称之为机械设备事故。第五条 机械事故损失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两种。1、直接经济损失费用包括:(1)因机械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2)因机械事故造成机械设备报废而引起的机械设备净值损失(应减去残值)费;(3)因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而发生的一次性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丧葬费、补助费、赔偿费等。 (事故处理后再发生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补助赔偿费不再计算)。2、间接经济损失费包括:(1)为处理事故发生的车船费、差旅费、招待费等;(2)因机械事故而造成的误工费、窝工费等。机械事故损失费用一般只统计直接经济损失费,但各级领导必须注意到因机械事故发生的间接经济损失比直接经济损失大得多。第六条 机械事故统计。1、机械事故统计报表,各单位必须按月填报,当月未发生机械事故时,应在统计报表说明中注明“当月无事故”。2、当月发生而又未处理完的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当月填报事故发生原因,当事人,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其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可填报估计损失,事故处理完毕当月再填报该事故的实际直接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