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直接影响着施工生产任务的完成,影响着企业经济效益、机械完好率、国家财产损失及人身安全,是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头等大事
各级领导必须常常注意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教育
对玩忽职守、轻视安全、造成重大事故的项目承包人、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当事人,应根据本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关键,是安全组织措施的落实,是对职工常常进行安全教育,是严格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预防事故手未然
因此各单位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与各级领导挂钩,与完成生产任务挂钩,实行安全否决制
第三条 为了奖优罚劣,综合治理,公司对全部机械设备安全工作实行指标管理,具体指标有:1、重大事故案次;2、事故费率;3、事故死亡数
指标与单位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挂钩,指标与奖惩挂钩,重奖重罚,以期引起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第二章 机械事故的划分与统计第四条 由于保管、操作、保养、修理不当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货物损失,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或报废,不论对生产有无影响,均称之为机械设备事故
第五条 机械事故损失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两种
1、直接经济损失费用包括:(1)因机械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
(2)因机械事故造成机械设备报废而引起的机械设备净值损失(应减去残值)费;(3)因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而发生的一次性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丧葬费、补助费、赔偿费等
(事故处理后再发生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补助赔偿费不再计算)
2、间接经济损失费包括:(1)为处理事故发生的车船费、差旅费、招待费等;(2)因机械事故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