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根据《关于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川森防指〔2025〕32 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结合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的方针,自 4 月下旬至 10 月 31 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 6 个月的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在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全县共开展督促检查工作234 次,排查整治隐患企业单位 184 家,排查线路 300 条共 2224 公里,排查变压器 1265 台,排查隐患 344 处,已整改隐患 279 处,隐患整改率 81%,排除树木隐患 4412 株,线路改造 10 条,开设隔离带 17630 米,出动车辆 320 台,出动人员 1617 人次,投入隐患整治资金 124.785 万元。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落实三级防火工作责任制(县、乡、企业),成立 XX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督查组,各乡(镇)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各电力企业成立工作小组,做到 一落实、六到位 :思想、责任、宣传、检查、队伍、物资 六到位 确保防火工作 事有人抓、责有人担、设施有人管 二是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指挥部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与辖区电力企业建立相应的防护责任制度,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与林区企业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252 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迅速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排查整改。一是层层传达文件精神,各乡(镇)通过召开专项工作会的形式,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辖区输配电企业提要求、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杜绝因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二是政企联动,共同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各乡(镇)与辖区企业建立山火隐患联防机制,通过联防网络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摸排隐患,做到信息互通,群防群治;三是实行专项行动与日常巡护、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电力企业输配电进行巡查,全面彻底排查整改隐患。向全县电力企业共下达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60 份,要求全县 224 家水电站以及龙石线、九石线、田湾河、松林河、楠桠河等 13 条大型输电线路,对线路廊道和电力通道进行修枝断梢,清除倒塔、断线、掉串、碰线以及对林木放电等隐患;四是加强源头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求电力企业全面落实源头管理规章制度,从抓源头、堵漏洞、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