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0724-1201D22N1168)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州 二○一二年七月总 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一部分招 标 公 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 标 公 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1. 招标编号:0724-1201D22N11682. 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3. 招标内容及数量:标的名称数量综合医疗车1 台详细技术法律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4.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内5. 交货时间: 签定合同后四十五个工作日6. 投标人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②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法人;③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④所投车辆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投标产品可在用户所在地上牌;⑤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相关规定);⑥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有相关规定);⑦所投产品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有相关规定);⑧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7.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按工商局格式出具,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连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选用网购方式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但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或传真)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 2012 年 7 月 18 日至 2012 年 8 月 7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 至11:30,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或“网购”方式购买标书,应加 50 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