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别监管区域适合入区项目指引一、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基本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1、基建物资及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区内生产性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得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得基建物资免税; (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得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税; (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得办公用品。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得机器、设备免税。 2、进口货物入区保税。 3、境内(指境内区外,下同)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4、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得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5、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二)贸易管制政策。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得外,与境外之间进出得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三)保税监管政策。 1、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2、区内加工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3、区内企业之间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四)外汇政策。 进出境货物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二、适合入区企业类型 (一)保税加工类企业。 1、成品全部外销模式。 (1)原料全部进口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外,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国外货物入区保税政策开展生产加工,可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税、进口原料保税等政策。 (2)原料全部内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内,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境内货物入区退税政策开展生产加工,可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国内采购原料退税等政策。 (3)原料内外采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部分来自境外,部分来自境内,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和境内货物入区退税政策开展生产加工,可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税、国内采购原料退税、进口原料保税等政策。 2、成品全部内销模式。 (4)原料全部进口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外,产品全部内销,内销成品关税税率低于原料进口关税税率。 ——企业主要利用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和成品出区按实际状态征税政策,可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税、进口原料保税等海关特别监管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和成品内销按实际状态征税等政策。 (5)原料内外采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部分或全部来自境内,成品全部内销,内销成品关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