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人员得职称分类 ﻫ所谓职称分类,就就是人事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得一种设计。它将各类人员得职务与责任,按工作性质与所需条件,予以分门别类,确定名称,评定等级,确定酬劳,制定法律规范,以作为人事行政得基础。人员得选、用、教、奖、惩、休、抚等,都以此项分析分为十类(或称系列);各类按工作职责与所需条件又横得划分职级、职等,一般分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一级中包括职等,例如高教系统得老师职称系列,其高级职称包括教授、副教授。 ﻫ 医院药学人员职称分类就是卫生技术职称中得一个分支,即药剂人员得技术职称。 ﻫ 1.药剂人员得技术职称、药剂人员得技术职称分为高等、中等与初等药剂人员技术职称.高等药剂人员职称为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药师(中药师)、中等与初等药剂人员职称为药剂士(中药士)、药剂员(中药剂员)。共六等级。高级药剂人员中得主任与副主任药师(中药师)称为高级职称,主管药师(中药师)为中级职称. ﻫ 2、实行技术职称分类得作用 ﻫ(1)使职称与工作相称,名符其实; ) ﻫ2)使人事配合;适才适所; ﻫ (3)实现同工同酬,按劳取酬; (4)便于培训进修; ﻫ (5)指明升迁途径; ﻫ ﻫ )6(促进考核合理; ﻫ (7)健全退休制度; ﻫ ) ﻫ8(促使工作改革; ﻫ执业药师 ﻫ 简介: ﻫ 执业药师就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得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得英文译为:Lic e nsed Ph a rma c ist 1 9 94 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 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 99 9 年 4 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得通知》(人发〔1 999〕34 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每年进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