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办法1 目的 为法律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加强供应商管理,组建并优化供应商网络,与优秀供应商形成长期合作与战略伙伴关系,保证合格的供货渠道,保证采购质量和交货进度,控制采购成本,减少公司风险,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EPC 业务单元及 BOT 业务单元的设备及材料供应商的管理。3 引用标准及文件《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规定》4 职责4.1 采购部4.1.1 采购部是公司对供应商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寻找潜在供应商、开拓供货渠道;收集供货资质、业绩、技术介绍和产品目录;编制《供应商名录》,并适时更新。4.1.2 组织对主要供应商工厂、用户(投运或在建项目)的考察与沟通。4.1.3组织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管理以及归档工作。4.1.4组织工厂监造,并收集和归档监造、整改验收资料。4.1.5定期(至少1年1次)或适时组织(如工程168小时试运后、质保期满后的三个月内)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并动态管理《合格供应商名录》。4.1.6寻求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和战略伙伴关系,以此获得产品优惠的价格、付款条件、交货期以及产品的售中和售后服务保障等商业利益。4.2 工程管理部/特许经营管理部4.2.1负责对主要供应商业绩能力进行考察、审核、评价工作,包括:在同行业、电力行业或化工行业的运行业绩以及质量水平、交货能力配套服务等。4.2.2负责审核并跟踪供应商质量控制体系。4.2.3参加工厂监造并编制监造报告,敦促供应商整改并验收,编制整改验收报告。4.2.4对质保期满项目,负责对主要供应商的评价。包括设备质量、售后服务、技术性能的评价。4.3 设计院4.3.1 是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服务的技术负责部门。负责对供应商技术能力的考察、审核、评价工作,包括:对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技术适应性、技术能力和设计配合情况等。4.3.2负责对供应商的技术考察和沟通,编制并提交技术考察或沟通报告。4.3.3参加工厂监造并编制监造报告,敦促供应商整改并验收,编制整改验收报告。4.3.4工程168小时试运及质保期满后,负责对主要供应商的评价。包括设备质量、技术性能的评价。4.4 项目部4.4.1参加工厂监造并编制监造报告,敦促供应商整改并验收,编制整改验收报告。4.4.2对供应商设备材料质量、售后服务事件进行记录、统计,反馈给采购部作为供应商评价的依据。4.4.3组织供应商对用户进行培训。4.4.4项目168小时试运后,项目经理参加对其承担项目的供应商的评价。包括设备质量 、交货进度、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