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在工程建设中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调研报告为了深化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和质量水平,加速培育和建立我国的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尽快培育和进展一批具备与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适应加入 WTO 和参加国际竞争的需要
受建设部的委托,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带领下、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和各行业勘察设计协会支持下,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工作委员会,先后召开了工业和民用 21 个行业协会秘书长会议,进行了调查讨论,现在将调研情况分析报告如下:一、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的进展历程 建国以来,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实行过多种方式,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建国初期,以建设单位自营方式为主
这一阶段,设计、施工力量十分薄弱和分散,所谓自营方式就是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设计人员、施工人员,自己招募工人和购置施工机械、采购材料,自行组织工程项目建设
第二阶段,从 1953 年至 1965 年,学习苏联模式,实行以建设单位为主的甲、乙、丙三方制,甲方(建设单位)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建,乙方(设计单位)和丙方(施工单位)分别由各自的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建设单位自行负责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具体管理
设计、制造、施工任务分别由各自的政府主管部门下达,项目实施过程当中的许多技术、经济问题,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协调和负责解决
第三阶段,从 1965 年至 1984 年,大都以工程指挥部方式为主
许多大、中型项目的建设,采纳建设指挥部的方式,把管理建设的职能与管理生产的职能分开,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期间设计、采购、施工的管理
项目建成后移交给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运营,建设指挥部即完成历史使命
我们国家有特别大一批建设项目是在以上几种管理模式下建成的
第四阶段,是学习国际通行工程项目管理方式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方针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