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参保人员就诊权益管理办法一、 严格遵守医院《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二、 做好相关部门医保参保人员就诊权益的保护1、 门、急诊管理① 门急诊医生在接诊医保病人时要按《病历书写法律规范》等规定仔细完整的书写门诊病历及处方
同时必须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正确掌握用药量,不开大处方、人情处方
规定在急性病时给 3 天量,一般慢性病给 7 天量的药物、少数特别病种控制在 2-4 周剂量
② 在门诊处方记帐或结算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处方或诊疗申请单,结算处人员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前提下,有权予以核减大处方的药物数量或不予记帐
同时结算处人员核对病历中记载的诊疗项目、药物名称、剂量等与诊疗申请及处方中内容相符合,如不符,嘱其到经治医生处书写相符,再予记帐结算
2、 住院管理① 首诊医生接诊医保病人时应详细询问病史,按法律规范书写门诊病历,事实求是地记录现病史的主诉,不得接纳不符合 住 院 标 准 的 病 人 住 院 及 不 符 合 政 策 条 件 的 患 者 进 入 医 保或农合
② 医 保 病 人 凭 门 诊 医 生 所 开 的 住 院 证 在 住 院 收 费 窗预交住院费办理入院
③病人入住科室后,病房医护人员均要核对相应证件,确定参保身份,及时为病人提供相关证件,并指导病人在 2天内到医保窗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④ 首诊医生必须确定病人入院单、住院病历、身份证、医疗卡相符,准确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不得随意更改
⑤ 医保病人住院用药,按规定的药品报销范围执行,如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时,应征得病人家属同意并签字(抢救时可后补办)
医保病人费用清单应与病历的医嘱相符,医生的检查、治疗、用药要与疾病诊断相符
严禁搭车检查、搭车开药
经治医生在开医嘱时,应严格执行临床医疗原则,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治疗、用药,不开大处方、人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