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楼的火灾危险性及火灾预防措施近几年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尤其是中小城镇的进展和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需求不断提高,各种商业门面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城镇新建的沿街或沿道路的建筑,其建筑底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城镇原有的沿街或沿道路建筑,建筑底层大都也改建成了商业用房,这些商业门面房大都附设在民用建筑内,我们一般统称为商住楼。笔者在工作中发现,此类建筑虽然楼层不高、分隔面积较小,但由于其在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的消防设计上呈现一些新特点,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因未能很好地解决而导致火灾事故不断。商住楼相对一般建筑一般呈现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个是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或几百平方米不等,但建筑楼层高度越来越高,一般建筑底层楼层高度为 3—5m,而商业门面房底层楼层高度达 4—9m,由于楼层高度高,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就将此作为卖点,吸引买家对其进行隔层装修和改建。底层建筑到了租赁户或经营户手中,一般情况下可分隔成 2 层,楼层高的甚至可分隔成 3 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第二个是经营品种和项目的多样性,火灾荷载有大有小。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网吧、茶楼、卡拉 OK 房、打字复印、服装、装饰装修材料店、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且商业门面房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屡见不鲜。三是装修材料的多样化,为了商业需要,最大程度地吸引顾客而赢利,商业门面房往往因造型和突出艺术效果而采纳大量可燃装修材料进行装修改造。四是改建的随意性,由于商业门面房经营项目的多样化,同一间门面房今日可能是美容美发店,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 OK 房,由于经营需要的不同,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五是商业门面房的经营者多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他们重视消防安全的程度可想而知。正因为具备了上述特点,导致商住楼的存在多种火灾危险性:第一个是由于底层楼层分隔引起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底层改建中,业主一般仅增设一部楼梯,对于建筑面积超过 50m2 的建筑,依据法律规范,其安全出口数量明显不足。若另设安全出口,对于大多数建筑来说,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法律规范规定的要求;第二个是改建后极易形成“三合一”建筑,一部分建筑经改造后,往往底部为经营用房,以上部分分隔后用作仓库、住宿、厨房等功能用房,形成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