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选择摘要: 随着环保要求的严格与固定式燃气轮机装机容量的提高,其 NOx 排放的影响日益受到关注。此外,目前国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颗粒物、SO2 的排放限制设定依据不准确,缺少指导意义。首先对 NOx、SO2、颗粒物等常规大气污染物的来源、标准现状、排放现状、监测方法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根据 XX 省固定式燃气轮机改造的技术可行性、标准先进性与可实施性以及经济环境效益,建议将 NOx 的排放限值定为 15 mg/m3,并取消 SO2、颗粒物的排放限值。引言近几年以来,燃煤机组以 GB13223—2025《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为标准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与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后的燃煤机组相比,燃用天然气的固定式燃气轮机(简称燃机)的 NOx 排放优势已不明显,折算到相同含氧量,则是燃煤机组的 2.5 倍,若折算到单位发电量的污染物排放量,则是燃煤机组的约 1.5 倍[1]。北京、天津相继出台地方标准,将固定式燃气轮机 NOx 排放限值降低至 30 mg/m3(本文中污染物浓度的状态均为标准状态、干基、15%O2),深圳甚至出台文件要求降低到 15 mg/m3。因此,进一步严格燃机 NOx 排放标准已是大势所趋。国外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普遍未对颗粒物、SO2排放浓度进行限定。中国 GB13223—2025《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颗粒物、SO2 排放浓度进行了限制,但排放限值过于宽松(实际排放远低于标准值),也缺少依据,不能反映真实排放情况,需要进一步修订。根据电力“十三五”规划,估计到 2025 年,中国气电装机将达到110GW,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燃机比重更高[2]。以 XX 省为例,到 2025年,XX 省燃机装机容量将接近 20 GW,约占 XX 省火电装机容量的20%。因此,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必要提出更严格的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文通过对 NOx、SO2、颗粒物等常规大气污染物的来源、标准现状、排放现状、监测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根据XX 省固定式燃气轮机改造的技术可行性、标准先进性与可实施性、经济环境效益,提出 XX 省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为以后国家及其他地区的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提供参考;而以高炉、焦炉煤气以及其他煤制气等为燃料的固定式燃气轮机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应该加以鼓舞,建议此类机组仍然采纳国家标准。1 国内外燃气轮机排放标准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