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集约进展指导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产业集群,促进集约进展,实现工业园区经济更好更快进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以转变经济进展方式为主线,以产业链培育和延伸为纽带,以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为重点,注重引进和培育相结合,着力解决产业布局不集中、协作配套不紧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根据重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进展路径转型升级,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省工业园区集约进展,为实现推动科学进展、加快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特色为本、错位进展,对产业结构进行规模化、专业化整合,形成各具特色、独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坚持规划引领、有序进展,加强产业集群规划,实行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有序推动;坚持龙头带动、集群进展,鼓舞龙头企业分离扩散配套件生产,促进以中小企业专业化配套为核心的关联企业集群进展;坚持产城融合、集约进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工业化与城镇化相结合、工业与服务业相融合,打造集工业、商贸、生活和服务为一体的城镇新区;坚持绿色增长、持续进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进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 三、主要目标 集中培育一批规划科学、特色鲜亮、链条完整、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建立功能较为完善的园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集约低碳型进展方式。到 20XX 年,每个工业园区至少形成 1—2 个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 亿元的产业集群,全省力争形成 20 个主营业务收入超 100 亿元的产业集群。 四、政策措施 围绕产业集群,提高园区集约化水平。 1.编制产业集群规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比较优势,遵循产业集群形成、演进、升级的内在规律,注重顶层设计,建立全省工业产业集群电子分布图,引导各地编制产业集群规划,促进科学布局、合理分工,形成一批产业集中度高、关联性强、技术先进的产业集群。原则上以设区市为单位,根据全省工业园区“十二五”进展专项规划和功能定位,编制各设区市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总体规划,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和进展方向,避开产业同构、同质竞争和重复建设。各工业园区根据设区市总体规划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制定产业集群专项规划。各设区市工业园区重点规划 2 至 3 个产业集群,各县工业园区重点规划 1 至 2 个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