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医院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管理规定2025 年修订为加强护士得科研意识、创新能力,法律规范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得管理工作,促进护理学科进展与护理技术得进步,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护理双新得分类及分级凡就是近年来在国内外护理领域具有进展趋势得新项目,本院尚未开展得护理新项目与尚未使用得护理新手段,称为护理新技术、新业务
第一条 分级标准1、国家级就是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得新成果,在国内护理领域尚未开展得护理项目与护理新业务
2、省级就是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得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得护理新项目与护理新业务
3、院级就是指具有地区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得护理新项目与护理新业务第二条 分类标准1、技术革新类:护理人员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为提高护理质量、保证病人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与提高病人满意度等对护理技术、护理设备、护理用具、护理用物进行创新与改进项目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应用,且收到良好得效果
2、护理管理类:护理人员通过创新护理管理工具、管理方法与管理理论,提升临床护理质量安全、护理教学、服务、成本控制等效果显著得
3、专业领域拓宽:专科护理、循证护理、护理管理、护理经济学(成本控制)、护理教育、护理信息化建设、康复与预防保健护理、护患关系、健康教育管理等
第二章 准入必备条件第三条 凡在本院开展得护理双新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行业规定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护理双新主持人为在本院注册得护士、能够胜任该护理新技术在临床应用得专业人员
3、符合医院学术与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
第三章 准入程序第四条 申报
每年 1-2 月为项目拟定期,3 月填写《护理双新项目申报表》,经科室护士长、科主任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第五条 审核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及科研小组组织对上报项目就其安全性、创新性、有用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初步审核
报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就就是否符合伦理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