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服务外包基地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新区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的《关于共建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责任书》的有关任务要求,积极推动新区服务外包产业进展,进一步优化*区服务外包产业进展环境,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服务外包基地共建扶持措施根据*区管委会的有关文件和管委会与经济公司签订的《市*区服务外包产业经济基地和科技孵化器经济基地扶持建设协议》,新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扶持经济公司建设*区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一)新区从政策上扶持经济公司建设*区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在经济高新产业园加挂"*区服务外包产业经济基地”的匾牌,并允许经济高新产业园以"*区服务外包产业经济基地”名义对外宣传。(二)凡是申请入驻基地的服务外包企业,须符合国家及新区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由新区核验后方可入驻,具体条件由新区征求经济公司及相关单位意见后另行公布。经过核验入驻新区服务外包基地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市里的有关优惠政策,新区将视情况给予经济高新产业园管理机构一定的租金补贴。(三)新区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进一批服务外包企业来新区进展,并大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本地骨干企业,提高企业项目管理能力和大型项目承接能力,促其迅速进展,壮大规模。(四)新区对规模小但进展潜力大的服务外包企业,根据《关于加快市服务外包进展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进展的决定》、《市*区经济进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在融资、资助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五)新区对入驻基地的企业提供办证审批等绿色通道,在公共服务、辅导培训、信息沟通方面提供政府层面的配套,同时保证基地正常的供水、供电,并快速优化基地周边的交通、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六)新区定期对基地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成绩优秀,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新区认为经济公司对基地建设和管理不符合新区要求,新区有权终止本协议,责令经济公司停止以*区服务外包基地的名义进行招商,并收回服务外包基地的牌匾。二、对服务外包企业扶持措施(一)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新区管委会每年安排 50 万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服务外包项目,引导服务外包产业进展。(二)对新引进的国际著名服务外包企业,2 年劳动用工达到 2 人以上,且年度营业额达到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一次性给予 50-1 万元的资助。对新引进...